高自然资规公示字【2024】22号
高自然资规公示字【2024】22号
****规划局、****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高自然资规公示字【2024】22号 GG2024-TQ02RZ-022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70576公顷 | 宗地坐落: | **路以北、迎春街东侧 |
年限: | 40年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 | 成交价: | 5120万元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1.70576 |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该宗地为现状出让,受****委托,出让人在本次出让中对地上建筑物一并进行处置。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日内,向****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3297.245113万元,逾期不能缴纳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应在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5日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证件手续;逾期不能签订的,每延迟1日由****按建筑物价款1‰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经竞得人催告后仍不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竞得人有权放弃竞得资格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如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人予以退还;资产协议签订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手续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它各项指标要求严格按照该宗地规划条件(规条第371********0031号****建设局《**省房地产开发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设条件意见书》(高住建建条〔2024〕12号)和出让文件。本公告所称出让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造价款。 |
二、公示期: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1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规划局、****中心
单位地址:****规划局(人和路167号 )、****中心(官道街260号)
邮政编码:252800
联 系 人:****规划局、****中心
联系电话:0635-****108、****605
****规划局、****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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