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学校建设工程已由 ****行政审批局以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4】0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中心学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2.1.2工程建设地点:**市高新区2.1.3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7785.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5013.1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2772.37平方米。2.1.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2.1.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5 09:00至2024-11-29 17:00(**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www.****.com)招标公告页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9 10: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保****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该项目实施“双盲评审”。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暗标说明”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监理大纲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人:范剑坤异议受理电话:0312-****196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国家****办公室 电话:0312-****798 电子邮箱:****@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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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2、原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现更正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