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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中心**至雅州新区DN500输水管线**项目 | ||
变更内容: | ****中心**至雅州新区DN500输水管线**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心**至雅州新区DN500输水管线**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2条业绩要求调整为: √近年(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下同)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条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调整为:√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调整为: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可以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除可调价材料外,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其余材料价均不调整。可调价材料为:钢筋、钢材、水泥及制品、商品混凝土、砂石,风险系数为±5%。 2、价格调整方法 a:施工期间可调材料的价格涨跌幅度在风险系数范围内时不予调整。 b:以开标前 28 天《**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作为可调材料的基准价(**市工程造价信息里没有的材料价格以成****管理站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为准若均无相应信息价的按程序询价)。 3、可调材料价格调价原则 a.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b.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c.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4、人工费调整 按国家现行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4、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