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5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6日。
电话:0391-****422 ****571
传真:0391—****575
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基本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金属材料表面处理项目 | ****开发区金马大道116****公司西厂区内 | **** | ******公司 | 一、基本情况 ****金属材料表面处理项目位于****开发区金马大道116****公司西厂区内,建设性质为扩建,投资2000万元。项目主要工艺:热处理棒材—抛光—电解除油—一级水洗—二级超声波清洗—热风烘干—电镀上线—超声波清洗—反刻—一次电镀—二级喷淋水洗—超声波清洗—反刻—二次电镀—二次喷淋水洗—超声波清洗—反刻—三次电镀—二级喷淋水洗—电镀下线—检验—抛光—锯切—包膜-成品,主要原料为自产热处理棒材,主要设备包括全自动拉镀生产线、清洗设备、锯床、抛光机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0000吨电镀光轴。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气:电镀过程产生的酸碱废气采取酸碱废气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含铬废气采取含铬废气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废水包括清净下水、电镀废水、生活污水。电镀废水分2类分质处理,分别为含铬废水、综合废水,其中电镀工序含铬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闭路循环,综合废水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与清净下水、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后经厂区总排口****处理厂深度处理。 噪声:本项目新增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抛光机、圆锯机、锯床、水泵、风机及空压机等设备,****处理站的水泵,废气处理风机及空压机等各种高噪声设备和设施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达标。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包括镀前抛光底泥,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危险废物包括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切削液、镀后抛光底泥;电镀过程产生的除油槽渣、废槽液、废滤芯;退镀过程产生的废退镀液;危化品废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空压机定期更换的废液压油;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过滤介质、废反渗透膜、蒸发残渣等。生活垃圾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一般固废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外运综合利用或处置。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理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 0391-****422 0391-****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