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空调(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 (5)能效比【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4.76;
更正为:(5)能效比【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4.74;
2、(11)原厂具备物联网功能,通过4G模块实现通电联网,统一开关、空调最高/低温度限定等功能,不需要额外增加联网费用,签定合同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更正为:(11)具备物联网功能,通过4G模块实现通电联网,统一开关、空调最高/低温度限定等功能,不需要额外增加联网费用,签定合同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4.为了确保校园建筑安全,****学校对安全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施工结束后,聘请专业人员对本项目的施工位置(开孔位置和固定空调位置)进行安全评估,若评估不合格,则由供应商自行整改,直至安全评估合格为止。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评估及整改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评估及整****学校正常教学)
更正为:4.为了确保校园建筑安全,供应商须按照空调安装流程进行正常安装。
更正为:3.3.2.商务要求 第6点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本项目的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六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2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上门服务;故障报修后4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果产品发生故障48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提供备机服务。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更换备件费、人工费、上门服务费等都包括在本项目合同总价中,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承诺一年内同一故障出现2次以上,此故障机更换新机。(响应时,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3、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所有货物保修及维护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保修(维护),即由成交供应商派员到货物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响应时,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一、本项目为****学生宿舍采购安装空调,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号:[510********200004364[2024]00593] 。预算品目:空调,预算总金额及最高限价:910000.00元。三、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联系人:冯瑾,联系电 话:028-****9817。
名称:****
地址:**市**区培风东街388号
联系方式:183****1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门街19号
联系方式:028-****67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中心岳泉舟
电话:028-****6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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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