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石英砂尾泥采购(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1月19日14时00分,在优质采平台(线上)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评标排序 | 公示内容 | |
1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综合单价 | 34.8元/吨 | |
2 | 中标候选人名称:凤****公司 | |
综合单价 | 39.6元/吨 |
公示期: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发布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www.****.cn)网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县****公司和合****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
3、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 址:**市**县炉桥镇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0550-****75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