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等5个乡镇太平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一组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市**县大浦镇等5个乡镇**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〇二四年)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市**县大浦镇等5个乡镇**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一标段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7日17:00)收到书面异议。经核实,******公司不符合中标条件,****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规定,恢复第一标段招投标活动并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变更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公示期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17:00止。
招标人:****
联系人/电话:颜先生/189****2727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黄卫/152****6849
项目组成员:吴玮、刘小艳/180****4810
监管部门:****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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