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中央、省级、**市级)第一批石钟镇五桂村、宏缘镇人民村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石****中心 |
项目编号 | **** |
标(包)段名称 | **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中央、省级、**市级)第一批石钟镇五桂村、宏缘镇人民村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石****中心 |
标(包)段编号 | ****001 |
二、变更内容与原因 | |
1、原工程量清单中“项目计价总说明(14)暂列金额是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证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暂列并根据实际情况而决定是否动用。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2、现工程量清单更正为“项目计价总说明(14)暂估价是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估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招标投标中的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3、现工程量清单清单中增加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项目计价总说明增加(15)投标人应按照本工程量清单给定的规费金额进行报价;投标人税费费率按以下报价:销项增值税额费率为9%,附加税费率为0.157%; 4、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工程量清单。 5、开标时间不变。 6、其余内容不变,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 | **** |
联系人 | 吴老师 |
联系方式 | 155****5555 |
代理机构 | **** |
联系人 | 侯老师 |
联系方式 | 028-****5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