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支气管镜采购、磁共振维保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08:30(**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支气管镜采购、磁共振维保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标项一
标项名称:支气管镜
数量:2
预算金额(元):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支气管镜2根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磁共振维保
数量:3
预算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磁共振维保3年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装调试工作;标项 2,3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标项不限,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标项2:本标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供应商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本项目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允许进口设备参加投标;
3、本项目如为进口设备(如允许)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时,代理商还应提交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 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标项2】
本标项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8:30(**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8:30
开标地点(网址):**市艺海北路388号B幢**10楼开标室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投诉模板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供应商在线质疑投诉渠道见
http://www.****.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2ca19a7a-aa2d-4cca-a191-a5edf3bf69f8。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4、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 gov.cn/)首页的“**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5、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6、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银行外,******银行**分行******银行。
浙商银行****支行联系人:许燕
联系电话:139****3441 0579-****2992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吴宁西路6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6029
质疑联系人:韦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6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艺海北路388****中心)B幢**14楼
传 真:0579-****1729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1535
质疑联系人:贾锦程
质疑联系方式:0579-****2877
3.****管理部门
名 称:****采购办
地 址:**市人民北路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9-****2677
33078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