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弋****开发区天井山路32号车间201室
成交金额:196800.00元
评审报价:19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监护型救护车 品牌:程力威牌 规格型号:CLW5030XJH6QT型救护车 数量:1辆 单价:1968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龙(组长)、罗伟、王雯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4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县新发镇新发东路、**省郎****商贸城D2-108,联系电话:138****2079。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0563-****953 地址:****财政局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新发镇新发东路
联系方式:鲁涛 0563-****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郎****商贸城D2-108
联系方式:吴工 138****2079 ****@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涛
电 话:0563-****279
十、附件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