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委托外运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 ****)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
1、 评标情况
(001)****污泥委托外运项目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55845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高新区长**路拓基金座B座13层,联系电话:191****8984。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参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第1名:****
投标单价:25.5元/吨;服务期:2年。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新站区学林路与祥****处理厂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183****788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高新区长**路拓基金座B座13层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91****8984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