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康复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光彩大市场一期B06栋107
成交金额:大写:壹拾玖万肆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194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康复服务项目 服务期:本次采购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健康苑小区10幢203商铺,联系电话:189****667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市梅**路辅路与春华路交叉口南160米
联系方式:0564-****51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健康苑小区10幢103商铺
联系方式: 0564-****929
****
****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