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双拥文化角氛围布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芗**漳福路48号内16-1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双拥文化角氛围布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7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7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双拥文化角氛围布置采购项目 | 1.00 | 24780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若有)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供应商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若不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芗**漳福路48号内16-19#****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可到**省**市芗**漳福路48号内16-19#****办公区报名;****公司所需报名的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楚后发电子邮件(****@163.com****公司报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在发送材料后致电我司告知,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未报名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谈判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省**市芗**漳福路48号内16-19#****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省**市芗**漳福路48号内16-1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芗**胜利西路111-1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96-****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芗**漳福路48号内16-19#
联系方式:蓝斌/兰天生/郑清云,0596-****199,****@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兰天生/郑清云
电 话: 059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