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服务类中介机构选择项目(包4B类)
招标序号:兴华招采(2024)85号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江丽燕 0578-****555
1、**建科****公司
预中标价:招标代理参考附件3对应收费费率的60%计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池奇剑 证书编号:ZC330****002267
2、泰宇建筑****公司
预中标价:招标代理参考附件3对应收费费率的60%计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傅洪先 证书编号:****951
3、**国信****公司
预中标价:招标代理参考附件3对应收费费率的60%计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滕钊纯 证书编号:G****166310
4、******公司
预中标价:招标代理参考附件3对应收费费率的60%计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胡军 证书编号:****004
5、****建设****公司
预中标价:招标代理参考附件3对应收费费率的60%计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林波军 证书编号:TPP2019I000404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 2024年11月2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办公室关于修改**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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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