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区公房加固维修应急工程 (淮**路44#-50#公房加固维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或“**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cn/Home/HomeIndex)”。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6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公房加固维修应急工程 (淮**路44#-50#公房加固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1 万元
采购需求:
**区公房加固维修应急工程(淮**路44#-50#公房加固维修)项目,包括拆除、改造、钢结构加固、线路改造、给排水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3.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4.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或“**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cn/Home/HomeIndex)”。
方式:响应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6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
五、开启时间:2024-12-06 09:3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2024年12月2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2月2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陈胜男 联系电话:0516-****9962
地址:******广场商业街S1-135。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775db32c-54cb-41c2-bffb-****1117f3b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21#综合楼
联系人:刘静煜
联系电话:0516-****9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广场商业街S1-135
联系人:赵昌灿
联系电话:0516-****9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昌灿
电话:0516-****9962
附件:图纸-**淮海路-****0603.pdf
****采购文件.doc
招标工程量清单-**区公房加固维修应急工程(淮**路44#--50#公房加固维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