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及**融****公司联合资产处置公告
2024-11-25****(有限合伙)(简称“**鹏商”****投**心(有限合伙)(简称“高和融德”)的有限合伙人;**融****公司(简称“融凯德”)为高和融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高和融****投**心(有限合伙)的唯一有限合伙人,****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位于**市**区通北路的**高和云峰大厦资产。现**鹏商、融凯德(以下合称“处置方”)拟对其持有的高和融德合伙企业份额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一、资产信息情况
拟处置资产名称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比例 |
高和融德有限合伙份额 | **鹏商 | 15,000.00 | 4,200.00 | 14.81% |
高和融德普通合伙份额 | 融凯德 | 100.00 | 0.00 | 0.00% |
注:1、融凯德作为高和融德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在高和融德合伙人会议、****委员会均拥有一票否决权,并根据合伙协议拥有相应权益;2、高和融德主要底层资产为******公司股权,融凯德累计向******公司提供了本金1000万元的股东借款。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用良好,具备足额支付款项的能力,并可承担购买上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买受人必须同时受让处置方持有的高和融德有限合伙企业份额、高和融德普通合伙企业份额。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上述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公司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折价购买。
三、公告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四、特别提示及声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处置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处置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资产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安先生,联系电话010-****0445
唐女士,联系电话010-****043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王女士,联系电话010-****0267
****(有限合伙) **融****公司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