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1-25】
**县**(**)500****电站(二期)产出**岩
砂石料一宗拍卖公告
山融公字[2024]074号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2月3日10时30分(**时间)在临****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举办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县**(**)500****电站(二期)产出**岩砂石料一宗,约18838m3,起拍价128万元,保证金:25万元。
二、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17时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
三、报名对象及范围:为我国境内合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报名方式:
请各竞买人仔细阅读本项目拍卖规则,根据要求携带报名资料办理资格审核:
竞买人为自然人:
1、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navPage=0)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官方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要求的竞买人须在2024年12月2日17时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将规定数额的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视为报名成功(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资格审查通过后****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竞买人报名名称和打款账户名称必须一致,保证金以服务器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竞买须知
1、竞买人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并且叁年内不得参加同类拍卖活动。
2、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拍卖人、产权交易机构与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3、竞买人应在报名竞买前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了解,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品质,参与报名竞买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物现状及瑕疵。清运过程中不得筛选清运标的物,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只能在委托人指定区域进行清运。不允许随意清运,买受人在清运时须服从现场管理不得影响现场施工,不允许对拍卖标的使用筛斗装车。标的物装卸费、机械费、运输费、存储费等费用及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运输由买受人自行组织车队运输,运输车辆须提前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备车辆信息及运输路线。
6、拍卖价格为整体价格,交接时以现场实物勘样为准,预估方量等描述仅为参考性意见,竞买人报名前须自行踏勘,若与实际预估方量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以及成交价格,不多退少补。
7、买受人对标的物加工、销售环节所产生的税费必须依法纳税。
8、拍卖标的物部分已开挖堆放于项目区,具体清运时间由买受人同项目建设单位协商。
六、成交结算及违约责任
1、拍卖标的成交当日,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信息公示期满买受人与拍卖委托人签订《工程建设项目范围产出砂石料销售合同》。买受人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缴款方式及期限将成交款缴入国库。
2、参加拍卖的竞买人或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其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委托拍卖人转入国库:
(1)买受人应价后反悔的;
(2)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3)逾期或拒绝签订《工程建设项目范围砂石料销售合同》及不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的;
(4)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七、公告信息发布平台:****交易中心。
八、其他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杨经理 188****5551 0531-****1615
公司地址:**市**区舜旺路1888****集团B座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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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