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靖圆村办,各相关企业:
****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漳商务〔2024〕175号)和《****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第三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漳商务函〔2024〕65号),现面向**高新区范围内公开征集2024年第三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参与商家企业的条件
(一)活动参与商家企业(以下简称商家)为在**高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有线下实体零售门店,能向消费者开具本地增值税发票(企业专票),备注车主情况和“以旧换新”字样;
(二)销售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定义的电动自行车;
(三)商家承诺真实先行代回购和暂储消费者名下旧电动自行车,并和具备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签订旧电动车自行车回收**协议,如实交售回收的旧车和蓄电池;
(四)企业提交申报表并签订参与活动的承诺书(详见附件2),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工作,按月报送每月电动自行车的销售量;
(五)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持续1个月没有以旧换新销售数据或补贴申请率持续低于30%的,将视情况责令整改或予以清退参与资格。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参与活动商家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法****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活动商家提供品牌授权书等资格证明材料。
3.电动自行车企业参与活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高新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目录汇总表(见附件3)
5.“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https://xy.****.cn网站下载打印)。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根据企业自愿报名原则,符合申报销售的企业请于2024年11月26日前向区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需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二)部门审核
由我区商务部门**相关部门对活动参与企业报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核,****商务局向社会公示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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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联系人:许静怡 电话:****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