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工程水厂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水库工程招标人为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水库工程 水厂设备采购进行平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渔塘水库位于**县大栗树乡那衣龙村境内,水库位于**河右岸一级支流**河上游源头,属**流域泸江水系,坝址地理坐标东经 104°06'10",北纬 23°04'45"。供水工程由总干管、灌溉左干管、灌溉右管、舍坡水厂、****水厂人饮Ⅰ主管、人饮Ⅱ主管、灌溉支管、人饮支管组成。供水总干管总长 4.432km,支管长 2.13km;灌溉供水左干管总长7.569km,支管长5.87km;灌溉供水右干管总长 8.668km,支管长2.25 km;人饮Ⅰ主管总长 8.207km, 相应的支管长5.73km;人饮Ⅱ主管总长3.62km,相应的支管长 1.61km。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施工图所示范围。
2.2 路况信息:**距**360公里,道路为柏油路。**至施工现场40公里,道路为柏油路、水泥路,可进9.6米四桥车到岔路口,设备到工作面需倒运2km。
2.3 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2.4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使用金融工具支****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所产生的贴息、融资费用由卖方承担。
2.5 付款周期:先货后款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厂家或取得合法手续的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3.1.2财务要求:
1.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3.1.3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3.1.4业绩要求: 近3年在完成过同类项目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中或业主评价意见需体现出净水设备)、业主评价意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业绩。
3.1.5履约信用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5年中在**省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省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涉及正在****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5、****公司本次招标前1个月内,物资采购招标活动中,中标后不能按期供货行为。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下午16:00后。
4.2方式
云上营家电商平台(www.****.com)
4.4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单本售价0元 。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公司****站支行
户 名: ****
账 号: 137****3802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4 时 00 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云上营家电商平台(www.****.com)。
5.3逾期送达(提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6.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 / ,须由投标人基本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凭证须备注:项目名称(物资名称)投标保证金,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将在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招标人将按汇款账户原路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公司****站支行
户 名: ****
账 号: 137****38026
6.2投标人汇款后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人基本户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户名、账号、行号)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扫描件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给招标人,电子邮箱: ****@qq.com。
7.开标
7.1时间: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4 时 00 分。
7.2地点: 云上营家电商平台(www.****.com)。
7.3方式: 线上开标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云上营家电商平台(www.****.com)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云上营家电商平台(www.****.com)
联系人: 李家华
电话: 184****5584
传真: /
电子邮箱: ****@qq.com
网址: /
10.信访举报机构
****纪检监察部
电话: 0871-****8816
电子邮箱: ****@163.com
2024 年 11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