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4年11月25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公司
联系电话:(028)****2178
通讯地址:**省**市郫县现代工业**片区港通北三路523号
一、项目名称:东寺街北一路、南一路(新程大道-海昌北路)道排工程
二、建设地点:**市高新区南区新程大道与海昌北路之间
三、建设单位:****
四、项目概况:东寺街北一路、南一路(新程大道-海昌北路)道排工程位于**市高新区南区新程大道与海昌北路之间(起点:东经104.****7762、北纬30.****9782;终点:104.****0087、北纬30.****3578)。项目性质为**项目,由****投资建设。工程起于新程大道(桩号:K0+000),按照城市规划道路由北向南布置,止于海昌北路(桩 号:K0+780),全长约78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30 km/h,采用沥青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小三线工程等相关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项目于2016年1月开工建设,于2017年6月建设完成。
该项目于2015年10月9日经**高新****管理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审查批复(成高环字〔2015〕511号)。
受****委托,我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4年11月对东寺街北一路、南一路(新程大道-海昌北路)道排工程进行了现场勘察,并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于2024年11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本次验收范围为:
《东寺街北一路、南一路(新程大道-海昌北路)道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内容。
五、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