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县**镇北门323线北侧
成交金额:伍拾捌万捌仟元整/年(588000.00元/年)(结算系数:84%)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伍拾捌万捌仟元整/年(588000.00元/年)(结算系数:84%)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22分(满分:1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 ****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食材采购,包括货物及其包装、运输、装卸、售前、售后服务等。 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根据服务对象满意率及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2)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采购人提前一天以电话、短信或微信的方式向成交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订单之日的第二天7:00前将采购人所有订购的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临时增补的少量食材要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送达。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虹、李华德、丁志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计算基数为70.00万元/年乘以成交结算系数乘以2年),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金额:1693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镇张家坦9号、**县**镇****边,联系电话:189****3332、189****611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镇张家坦9号
联系方式:189****3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县**镇****边
联系电话:189****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电话:189****3332
4.监督单位:****体育局
地址:**县**镇西门外108号—2****小学往西30米)
电话:0563-****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