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徐庄高新区,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区关于促进大模型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等文件精神,推动全区大模型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大模型产业支持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应当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市**区本行政区内注册(与统计、工商和税务一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10月31日)。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
(四)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全事故和不存在重**全隐患,无失信行为。
(五)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区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单位此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六)严禁社会中介机构等组织代理编制申报材料,并按比例参与财政专项资金分成。对于有这种行为的申报单位一经发现收回全部支持资金,并将上述失信行为记入信用信息库,取消其3年内申报区级以上专项资金的资格。
(七)申报书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二、申报项目类别
(一)大模型服务平台建设或运营项目(区数据局牵头)
支持开展大模型服务平台建设或运营,构建自主可控的大模型生态体系,形成“立足**、面向**、领先**”的集聚示范效应。
1. 支持方向
支持在******调度中心、****中心、大模型工具链、数据空间等服务平台的独立法人单位,在大模型产业发展方面提供了研发、算力、语料、咨询、技术交流等服务。
2. 支持条件
(1)承担大模型服务平台建设或运营的主体,均需产生了实际投入,按照实际投入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2)大模型服务平台建设或运营方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投入和支出等证明材料。
3. 支持标准
(1)对承担大模型服务平台建设的主体按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15%的建设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承担平台运营的主体,按运营方实际投入给予不超过15%的运营补贴,单个主体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年评选主体不超过2个。
(二)大模型“算力券”****发改委牵头)
支持租用算力**进行大模型相关技术的开发,推动我区大模型应用落地,促进大模型产业集聚发展。
1. 支持方向
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软件信息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涉及大模型产业的独立法人单位,在文旅、消费、工业智造、金融、生物医药、政务服务、城市治理等领域进行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开发和应用。
2. 支持条件
(1)申报单位与****中心****中心目录的服务商,****中心、服务商为非关联方)签订智能算力服务合同,智能算力服务合同必须载明合同双方、签订时间、签订人、服务商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等要素。
(2)合同签订起止时间原则上应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月20日之间,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履行完毕并完成结算,按要求提交算力服务的合同、发票、费用支付凭证、算力交付使用证明等合同履行完毕材料。
(3)申报单位累计购买的智能算力服务合同结算金额不少于10万元,对合同结算金额超过500万元(含)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4)申报单位具备开展大模型产品研发和实施应用能力,具有大模型专业人才队伍,有相应的研发成果。
3. 支持标准
同一用户方补贴最高不超过智能算力合同结算额的60%,补贴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算力券”。
(三)行业****科技局牵头)
支持研发落地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用大模型,促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应用。
1. 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牵头研发行业专用模型,并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
2. 支持条件
(1)申报企业在**区通过《生成式大模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备案。
(2)获备案大模型应当为聚焦文旅、金融、制造、消费、科学研究等垂直领域的行业大模型。
3. 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牵头企业的研发成本20%的标准(不含各级财政性资金和算力支出部分),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大模型产业科****科技局牵头)
支持围绕大模型产业相关基础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攻关,促进大模型产业创新发展。
1. 支持方向
****事业单位开展大模型产业相关科学技术攻关,聚焦芯片、核心算法、开源框架、操作系统及其他基础软件、智能传感器等基础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分别设置科技项目奖励、研究机构奖励、新增研发奖励。
2. 支持条件
(1)申报单位在**区通过《生成式大模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备案。
(2)申报科技项目奖励的单位,应承担列入市重大及以上重点科技计划的大模型领域相关项目。
(3)申报研究机构奖励的单位,应具备新评定或新迁入的大模型****实验室、****中心、****中心、****中心等研究机构。
(4)申报新增研发奖励的单位,应当是年度新增研发费用超 500 万元,且增速在20%以上的重点监测企业。
3. 支持标准
(1)对于科技项目奖励,按项目研发投入的20%(不包含各级财政性资金和算力支出部分),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支持。
(2)对于研究机构奖励,按照新评定或新迁入的研究机构等级,以省级研究机构200万元、国家级研究机构5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3)对于新增研发奖励,按新增研发费用的10%(不包含各级财政性资金和算力支出部分),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补助。
(五)行业****发改委牵头)
支持举(承)办包括行业峰会、论坛、沙龙、创新创业大赛、人才培训等大模型领域重要交流**活动。对国家、省、市重点支持的大模型**交流活动,按主办单位层级给予相应支持,并协助提供举办场地。鼓励大模型领域学会、协会等行业组织在本区发挥积极作用。由申报****政府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申请,动态申请,不受申报受理时间限制。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线下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含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具体如下:
(一)大模型服务平台建设或运营项目材料(附件1);
(二)大模型“算力券”补贴项目(附件2);
(三)行业专用模型项目(附件3);
(四)大模型产业科技研发类项目(附件4);
(五)行业交流**项目(附件5)。
四、申报流程
(一)线下提交
项目申报采用线下申报形式进行。申请单位应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按要求递交至所在板块。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板块初审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板块根据申请单位申请材料和实际运营情况,于2024年12月12日前完成初审,于2024年12月13日前报送至项目牵头责任部门。
联系方式:
区数据局崔永媛 ****2586
区发改委黄博韬 ****2272
区科技局梁梦宇 ****2265
区财政局朱宇彤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