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门公园环塘景观养护管理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县水门公园环塘景观养护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关于投标人疑问答复通知如下:
一、我单位参与的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现就以下几个事项存在疑问,特提出询问:
1. 请问招标人能不能以使用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劳务外包人员为由,在报价时不计算社会保险
2. 本项目使用的至少26人是否必须缴纳社保
3. 本项目使用的至少26人是否工资最低不得低于1870
答复:按招标文件及第一次澄清内容执行。
二、**县水门公园环塘景观养护管理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中答复3:“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表中须具有查询二维码及在线验证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者,不予认可。
提问:1.在2024年11月12日的公告中第26、27页,本项目基础配备人员数量表格中关于项目负责人、绿化主管、管理人员的备注中仅记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未提到要求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临时增加社保证明实在不妥,应当删除:2.****公司人员,除了社保缴纳记录之外,还有用工合****公司人员,澄清公告中仅限制为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明显有失公平:3.缴纳社保不能当然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因对****公司而言可以一次性补缴三个月的社保,而****公司无法补缴,故为公平起见,建议变更为提供截至开标公告前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用工合同等材料。
答复:按招标文件及第一次澄清内容执行。
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11月28日9时00分。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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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澄清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