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1-25
原项目名称:**镇长庄行政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1-14
**镇长庄行政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答疑3
项目编号:****
一、提问:
招标文件69页投标人业绩要求运营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运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查询网址和截图。并未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请问我单位提供运营类似业绩无竣工验收报告,需要怎么体现竣工验收时间招标文件是否可以把运营业绩时间要求改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答:招标文件第69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的评审标准修改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运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方)具有的类似项目的运营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注:1、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4)已经履约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2、如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提供此业绩的成员方在该业绩中至少承担运营任务。
3、类似项目是指:美丽乡村类或和美乡村类或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类的项目。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镇杨桃路200号
联系人:杜晓波
电话:0551-****20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徐元生
电话:0551-****5007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