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移动式生物洁净移植舱批量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移动式生物洁净移植舱批量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区移动式生物洁净移植舱批量采购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移动式生物洁净移植舱1原合同第六条第2款本合同执行支付方式:A.签订合同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0%即人民币【809100.00】(大写:【捌拾万玖仟壹佰元整】)作为首期款;B.乙方将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并出具初验合格证明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0%即人民币【809100.00】(大写:【捌拾万玖仟壹佰元整】);C.设备试运行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得到解决),并完成使用培训后,甲乙双方办理设备终验验收合格证明,完成培训确认表,乙方进行年度预防性保养和再次培训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与设备制造商签订的与本合同条款一致的维保合同或原厂维保承诺函及发票后 15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40%即人民币【****800】(大写:【壹佰零柒万捌仟捌佰元整】);”。调整为:“A.签订合同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0%即人民币【809100.00】(大写:【捌拾万玖仟壹佰元整】)作为首期款;B.乙方将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0%即人民币【809100.00】(大写:【捌拾万玖仟壹佰元整】);C.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完成使用培训后,甲乙双方办理设备终验验收合格证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与设备制造商签订的与本合同条款一致的维保合同或原厂维保承诺函及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40%即人民币【壹佰零柒万捌仟捌佰元整】(¥****800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方场地原因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0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 地址:****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3731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