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劳务分包采购项目(四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奥泰克二期小区5#楼二单元605
中标(成交)费率:8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劳务分包采购项目(四包) 服务范围:包括对虞姬镇虞姬村、浍沟镇李宅村、杨疃镇邱庙村等3个行政村道路进行提升改造以及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整治,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管网工程、****泵站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 服务要求:施工质量及材质必须符合国标,按建设单位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要求,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联系电话:133****646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钟主任 191****1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
联系方式:王波:133****6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波
电 话: 133****6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