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系统及立式、挂式空调维保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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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中央空调系统及立式、挂式空调维保服务(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中央空调系统及立式、挂式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 对采购人馆区空调设施情况的全面梳理核查,出具现场查验报告,内容包括设备清单、型号、基本参数、数量、现有状况、目前空调设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案等。 | **省****区 | 半年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项目预算:11万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半年。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报价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军队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www.****.cn)完成注册。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4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 线上获取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参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报价供应商提供军队采购网注册截图,申领谈判文件阶段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领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申领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小组判定为准。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13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市**区**路138号西王大厦10楼开标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时00分。
(二)谈判地点:**市**区**路138号西王大厦10楼开标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2月5日10时30分(**时间)。
(二)踏勘地点:**省**市**区。
(三)联系人:田助理 。
(四)联系电话: 152****9229 。
(五)现场踏勘人数不得多于2人,踏勘人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荆婼浠
移动电话:151****8966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助理
联系电话:152****9229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贾先生
办公电话:0532-****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