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宏信大厦零星改造工程(二次)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对**市宏信大厦零星改造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市宏信大厦
(2)工程预算:约9.9万元,本项目招标人招标期望值为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的5%,否则为无效投标。
(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市宏信大厦零星改造工程(二次)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上须在有效期内),且具备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6.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7)诚信承诺书;
(8)资格审查文件表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6.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各投标人须于2024年12月6日15时00分(以**时间为准)以前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将投标文件提交至****2楼西侧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并在2024年12月6日15时00分(以**时间为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投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52****08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南****广场9号楼1205室
联系人:顾工,电话:133****8053
日期: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