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基层福利机构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标段)包二(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基层福利机构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标段)包二(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68
最高限价(元):****26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市基层福利机构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标段)包二(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具体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货物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投标单位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需达到30%(60.878040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需达到60%(36.526824万元)
相关标准按以下文件执行:
(1)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1:00(**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1:00(**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CA服务热线****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本项目所属行业及划型标准: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巴克路与迎宾路交叉口附近
联系方式:0903-****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园区**大道 78 号
联系方式:0903-****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图女士
电 话:0903-****07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