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技新精密注塑有限公司年产灯具配件100万个、汽车零配件50万个、剃须刀配件60万个、塑胶配件20万个、五金配件10万个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37693U | 建设单位法人:雷建球 |
黄凤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市坦洲镇龙塘二路10号一、二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灯具配件100万个、汽车零配件50万个、剃须刀配件60万个、塑胶配件20万个、五金配件10万个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坦洲镇 龙塘二路10号一、二层 |
经度:113.44467 纬度: 22.30734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7 |
中(坦)环建表《2024》00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78 |
4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937693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2000MA53WENR9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2000MA53WENR92 | 竣工时间:2024-07-13 |
2024-07-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15 |
2024-10-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176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扩建部分总投资378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员工总人数为10人,扩建部分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扩建部分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年产灯具配件100万个、汽车零配件50万个、剃须刀配件60万个、塑胶配件20万个、五金配件10万个。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扩建部分总投资378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员工总人数为10人,扩建部分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扩建部分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年产灯具配件100万个、汽车零配件50万个、剃须刀配件60万个、塑胶配件20万个、五金配件10万个。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材料→喷漆→烘干→部分打磨→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材料→喷漆→烘干→部分打磨→成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 ②水帘柜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不外排; ③喷淋塔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不外排; ④打磨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⑤喷漆烘干工序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烘干废气一同经水喷淋+高效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条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⑥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⑦一般固体废物储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 ⑧危险废物储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实际建设情况: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 ②水帘柜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不外排; ③喷淋塔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不外排; ④打磨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⑤喷漆烘干工序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烘干废气一同经水喷淋+高效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条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⑥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已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⑦一般固体废物储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 ⑧危险废物储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项目变动情况: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项目喷漆、烘干废气排气筒环评高度为15米,实际建设为25米,排气筒高度增加更有利于污染物扩散,属于有利条件,可纳入本次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52 | 0 | 0 | 0 | 0.252 | 0.252 | |
0 | 0.037 | 0 | 0 | 0 | 0.037 | 0.037 | |
0 | 0.002 | 0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42 | 0 | 0 | 0 | 0.042 | 0.04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与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一致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符合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音、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符合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体废物储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 危险废物储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已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共用工程均依托现有,环保工程中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依托现有,固体废物收集处理依托现有,噪声治理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全部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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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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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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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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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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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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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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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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