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胡寨镇沽湖线胡寨村段破碎板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胡寨镇沽湖线胡寨村段破碎板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4-11-25 17:38
项目编号: XZP202****500362
项目名称: **胡寨镇沽湖线胡寨村段破碎板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胡寨镇沽湖线胡寨村段破碎板修复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4.47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胡寨镇沽湖线胡寨村段破碎板修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范围 | **胡寨镇沽湖线胡寨村段破碎板修复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1-26 08:30 至 2024-12-02 17:30 |
获取方式 | 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12月02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 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步,有意愿报名的供应商请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等企业信息填写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表》上(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和资格要求文件发送到****邮箱(****@qq.com),审核通过后可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09 14:30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2-09 14:30 |
开标地点 | ****检察院南门对过 |
其他
**胡寨镇沽湖线胡寨村段破碎板修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公告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 月 09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胡寨镇沽湖线胡寨村段破碎板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4783.96元人民币 项目需求:**胡寨镇沽湖线胡寨村段破碎板修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12月 02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 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步,有意愿报名的供应商请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等企业信息填写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表》上(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和资格要求文件发送到****邮箱(****@qq.com),审核通过后可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 月09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 12月09日**时间14:00-14:3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09 日**时间14:30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胡寨镇 联系方式:187****3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 联系方式:0516-****0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 电话:0516-****0199 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胡寨**庄路1号
联系人:朱杰
电话:187****36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检察院南门对过
联系人:刘丽
电话:180****318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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