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中心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天达路71****科技园H楼一层112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捌仟元整(¥****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二氧化碳培养箱、超微量核酸蛋白测定仪(进口)、单细胞悬液制备仪 品牌:艺斯高、赛默飞、瑞沃德 规格型号:CLM-170B-8-TC、NanoDrop One、DSC-810 数量:2台、1台、1台 单价:43000元/台、143000元/台、135000元/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克荣、汪友明、丁涛、曹宗珍、王元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17086.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78.53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591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大道2600号
联系方式:139****6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603室
联系方式:0551-****5914、0551-****6331、187****6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飞、金晶
电 话:0551-****5914、0551-****6331、187****623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招标文件-发布-****学院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pdf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