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线下报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提供相关报价材料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分润点最高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数量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数量多少,计租数量以公告数量为准。
3、****党校选取5个点位投放共计7台自动售卖机(分别为2、8、9号楼各一台,3、4号楼各2台)。
最终投放点及数量以实际预留、运行条件需要为准,出租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对投放的点位进行调整,点位调整所产生的施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电费标准:不额外收取电费。
5、因投标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故意或过失或提前解约)造成《自助售卖机投放管理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自助售卖机投放管理协议》不能继续履行,保证金予以退还。
6、产品品类为饮料、预包装食品、日用品等(不得有烟酒、成人用品等,销售品类清单需经甲方确认后再上架售卖)。产品的零售价参照永辉零售价后最多上浮10%进行售卖。
7、中标人如需在便民服务设备上增设附属配套设施(如雨棚等)或采取其他户外防护措施的,须提前将方案报出租方及相关主管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得在箱体上投放、粘贴其他广告宣传。
8、《自助售卖机投放管理协议》中除未定事项外,不得更改。
9、自动售卖机进场安装调试前,中标方须向出租方提交《安装申请》及设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数量、设备尺寸、功率、整机重量、基本功能、显示屏尺寸、外观照片),由出租方核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中标方进场安装。
10、中标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出租方要求的,出租方可进行索赔,并暂停使用中标方提供的设备,对于中标方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的,出租方有权提前中止《自助售卖机投放管理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2、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
13、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3)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或重大违约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须承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3年内,竞价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或处理,无弄虚作假骗取招标资格行为。
(6)须承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3年内,竞价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7)须承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3年内,竞价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约、不良行为等廉洁诚信问题及重大经济纠纷问题。
(8)****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坏状态和影响企业经营的重大诉讼及仲裁。
(9)运营方营业执照注册地点需为**市内。
(10)报名投标人须持有《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
(11)报名投标人须具有2家以上(含2家)**省内自动售卖机经营经验。
(12)均须签订《承诺书》。
(13)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汇达我司指定账户。
14、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
企业作为意向承租人: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人《承诺函》;
(4)报名投标****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表;
(5)报名投****法院判定执行(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企业查询结果截图);
(6)报名投标****银行出具的企业无不良征信记录的证明;
(7)报名投标人须持有《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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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承诺函自助售卖机(1).docx
资质条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