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一、 项目概述:日 期:2024年11月25日
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标段 | 项目内容 |
I | ****公司梅观高速项目道路照明工程(二标段)专业分包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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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人****公司梅观高速项目道路照明工程(二标段)专业分包公开招标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
2):要求投标人具有 类似工程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团队主要****公司员工(需附证明资料)。
3):上传盖章的“附件1:工程项目施工分包基本合同条件承诺书”。
4):****银行回执。(未上传投标保证金回执则预审不通过)
5):与********公司在**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说明: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上述资格要求的1~4项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资审所需文件。
四、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冶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n/)上注册成为正式会员,方可报名参与投标。通过登入中冶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浏览资审文件。
(2)按要求提交资审文件,并通过后,方可登入中冶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浏览标书。
(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于2024年11月25日17:00-2024年11月28日17:00之间递交到中冶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址为http://ec.****.cn/。迟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收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资格预审通过后,请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4日,自行在中冶电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资格预审截止前,以银行汇款形式向****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按以下账户信息转账),禁止以个人账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号:
户名:****
账号:034********000885
开户行:****分行**路支行
转账汇款时注明“****114472 ****公司梅观高速项目道路照明工程(二标段)专业分包公开招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中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担保。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区
邮 编:518100
联系人:孙运洪
联系电话:159****89423
日 期: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