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都安**公路(大化段)PPP项目经理部重油材料采购询价公告
因工程施工需要,******至都安**公路(大化段)PPP项目经理部决定对施工用材料采购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重油 | 吨 | 430 | 2024年12月 至工程结束 | ||
合计 | 430 |
注:本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双方结算数量为准,供方应考虑数量调整的相关风险,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货物的生产设备、生产 工艺、原材料满足甲方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及甲方工程项目业主、监理对货物生产质量的相关规定。如甲方工程项目业主、监理方对货物的质量及其生产设备与工艺、检验有其它明确规 定和要求,从其规定和要求。
重油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等标准及其引用标准和规范性引用文件。重油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满足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及项目业主、监理对重油生产质量的相关规定;其技术指标及规格应达到以下质量指标:
高硫180CST重油 | |
项目 | 规格 |
热值 | ≥9500 |
含硫量% | 最大3.5 |
密度15 ℃kg/L | 最大1.04 |
运动粘度50 ℃ | 180CST |
闪点PMCC℃ | 最大65 |
倾点℃ | 最大24 |
灰分% | 最大0.20 |
矾 | 200PPM |
钠 | 100PPM |
铝+硅 | 80PPM/铝30PPM |
水分% | 最大1.0 |
残炭重量% | 最大16 |
杂质% | 0.2 |
三、报价说明:
(一)报价单中的重油基准单价是以2024年11月14日卓创资讯网“国产燃料油估价华南地区船用180CST供船”的信息价的平均值为重油基准单价,仅作为报价使用。实际结算时基准单价按实际交货当日卓创网“国产燃料油估价华南地区船用180CST供船的信息价的平均值”为准;如遇节假日则以交货日之前最近一天为准。即为浮动价结算。
1.1不含税单价包括了重油材料基准单价、管理费(基准价调整、装车费、加工费、利润、运费等)等一切费用,但不含税,即不含税单价=重油基准价+管理费。
1.2 含税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加上税金。
1.3 在合同供应期内,材料单价(重油基准价)为浮动价格,以实际交货当日卓创网“国产燃料油估价华南地区船用180CST供船”的信息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单价。管理费固定不变。如因国家政策税率调整,在管理费(不含税)不变的情况下,将按新税率对增值税税费和含税单价进行相应调整。
1.4耗油量承诺:供方在考****搅拌站设备、使用材料、存料仓库、施工环境、施工工艺等情况后,承诺加工成品每吨沥青混合料“综合耗油量”:5000型沥青站在 6.0 kg以内。5000型以下沥青站在5.5kg以内。
(二)供方应充分考虑交货期、交货地点等相关因素;
(三)需方会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如报价单位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如报价单位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高于市场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
(四)上限控制价(不含税):****450元
四、验收标准:发货方将货物运送到收货方指定交货地点后,收货方将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出具验收单据,验收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货物验收时按过磅验收。
五、供货要求:
(一)供货期限:2024年12月至项目工程结束,具体视项目施工进度而定;
(二)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项目施工图纸要求,若不符合将进行退货处理,因产品不合格对工程项目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三)送货地点:**市大化县板升乡弄母屯东大路沥青拌合站
(四)产品需随车附产品质量证明书等相关检测报告。
六、评选要求:
(一)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推荐有效综合报价(不含税)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二)若本次采购出现两家及以上的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含税)相同且最低时,优先推荐在电子招采平台上响应报价最早的报价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三)若有效综合报价(不含税)排名第一的报价单位主动放弃成交(需出具书面说明)或被投诉且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或因各种因素无法履约的(需出具书面说明),则取消其成交资格,由供方重新发起采购。
七、结算方式:
(一)一票制结算,月结,供方需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供需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供方提供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在扣除5%质保金后,支付货款的85%,剩余10%视计量情况而定。
(二)如合同有效期内,因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的,与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税率不一致时,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增值税税率变化之日起,对本合同金额依据变化后的增值税税率进行测算后进行补充调整。
(三)需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4********062402B
地址:****市邕武路 1 号
注册电话:0771-****688
开户行:建行****支行
开户账号:450********050500643
备注:
八、注意事项: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
十、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登录“****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项目管理】-【我要报名】进行报名。
(二)报名后再进行网上响应报价,供应商在“****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栏【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并响应报价;
(三)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前(**时间)。
(四)开启报价时间:2024年11月28日17时35分(**时间)。
(五)逾期未进行网上报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十一、成交结果公示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
十二、联系方式:
****一公司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