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技术学院泰安校区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答疑澄清文件(二次)
****学院**校区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答疑澄清文件(二次)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学院**校区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5日;
4.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
5.答疑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缴款截止日期由“2024年12月6日9时00分”变更为“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2.2.4(2)条 项目监理机构中,拟派项目总监业绩(2分)部分变更为:“拟派项目总监在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完工且单项监理合同中建筑面积在13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中担任过项目总监的,每提供一项加2分,本项满分2分。备注:(1)同一工程只计取一次得分;(2)如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出具或工程质监部门盖章出具)(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以监理合同中标明的面积为准),否则不得分;③若在以上提供资料中未体现出拟派项目总监,须出具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其余内容不变。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路179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31-****954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广场B1写字楼**五楼(**市岱阳大街东首**)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053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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