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务段2025年消防维保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重要提示:国铁采购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采购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供应商按照国铁采购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供应商参与项目报价。
****公司**车务段委托,****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车务段2025年消防维保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包件划分、数量、服务时间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服务企业,符合投标经营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管理部(2019)88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要求,须提供书面承诺。
3.1.3须提供具备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备案通过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须提供截图。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近三年(2021、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今,不少于3个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3.4.1服务机构应遵守国****集团有限公司、****政府的有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 查询结果截图)。
3.4.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0月~2024年10月)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以承诺书的形式承诺具备提供本项服务的能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消防维保技术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消防维保技术人员7人。本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消防维保技术人员须具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至少近6个月社保证明)。
3.5.2本项目不接****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查询结果截图。
3.5.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5.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截图))。
3.5.5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一年(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6投标人须制定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其中需包含有维修保养计划、定期巡检安排、设备故障处置程序及应急预案等。
3.5.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4.2采购文件发售期:采购文件从2024年11月25日23时59分起至2024年11月28日23时59分止,公开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如果需要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的,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报价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3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报价人须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采购文件。报价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报价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同时报价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将《供应商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报价人公章的PDF版(格式见附件1)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4.4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参与报价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报价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第4.3条款指定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4.5不符合采购公告第4.3条款要求的供应商,无法参与后续报价事宜。
4.6获取采购文件不足两家供应商的包件,自动流标。
5.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时间),递交地点为**市**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11楼本项目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递交报价文件不足两家供应商的包件,自动流标。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12月4日14时30分(**时间)开始谈判,地点为**省**市**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11楼。届时请报价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cn/)、(http://www.****.cn/)媒介上发布。
成交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成交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 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 | 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 1亿元以上 |
代理服务费费率 | 1.5% | 1.3% | 1.0% | 0.7% | 0.5% |
采购人:****
详细地址:**市上西坝金轮路
联系人:何龙
联系电话:139****8858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市**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610051
项目联系人:陈成
联系电话:173****6686
邮箱:****@qq.com
10.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com)按照参与包件每包一次性单笔缴纳足额谈判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一包一缴,每包缴纳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详见智慧保证金系统自动生成的对应包件虚拟账号信息。请勿****银行账户。
供应商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com)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保证金。请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供应商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目”页面,点击页面中的【缴纳】按钮,可进入“缴纳页面”查看已参与的项目详细信息,****银行转账(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专工姓名(某某某))。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10.2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开户银行为“建行**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10.3****银行转账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勿错误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
附件1:
供应商信息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寄地址 | |
项目名称 | |
包件号 | |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谈判保证金) |
年 月 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内容 | 计量单位 | 预计工作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最高限价(万元) (含税6%) |
01 | **站消防设备维保 | 对全站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泵、气体消防系统、电气火灾报警、喷淋灭火、消防水炮、电动排烟窗、防排烟风机、消防电话等消防设施维保 | 套 | 1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 | 以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13.2 |
剑门关消防设备维保 | 对全站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水池、喷淋灭火、消防泵、电动排烟窗、气体消防系统、电气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维保 | 套 | 1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 | 以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7.5 | |
**站消防设备维保 | 对全站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泵、气体消防系统、电气火灾报警、电动排烟窗、消防电话等消防设施维保 | 套 | 1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 | 以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6 | |
**站消防设备维保 | 对全站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泵、气体消防系统、电气火灾报警、气动排烟窗、消防电话等电动排烟窗消防设施维保 | 套 | 1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 | 以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6 | |
**站消防设备维保 | 对全站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泵、气体消防系统、电气火灾报警、电动排烟窗、消防电话等消防设施维保 | 套 | 1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 | 以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6.18 | |
**站消防设备维保 | 对全站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泵、气体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喷淋灭火、气动排烟窗、消防电话等消防设施维保 | 套 | 1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 | 以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7.56 | |
**站消防设备维保 | 对全站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维保 | 套 | 1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 | 以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4.08 | |
**东站消防设备维保 | 对全站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泵、气体消防系统、电气火灾报警、喷淋灭火、消防水炮、电动排烟窗、防排烟风机、消防电话等消防设施维保 | 套 | 1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 | 以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30.00 | |
**西站消防设备维保 | 对全站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泵、气体消防系统、电气火灾报警、喷淋灭火、消防水炮、电动排烟窗、防排烟风机、消防电话等消防设施维保 | 套 | 1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 | 以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5.04 | |
马鞍站消防设备维保 | 对全站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泵、气体消防系统、电气火灾报警、喷淋灭火、消防水炮、电动排烟窗、防排烟风机、消防电话等消防设施维保 | 套 | 1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 | 以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5.04 | |
**站消防设备维保 | 对全站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泵、气体消防系统、电气火灾报警、喷淋灭火、消防水炮、电动排烟窗、防排烟风机、消防电话等消防设施维保 | 套 | 1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 | 以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5.52 | |
**西站消防设备维保 | 对全站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泵、气体消防系统、电气火灾报警、喷淋灭火、消防水炮、电动排烟窗、防排烟风机、消防电话等消防设施维保 | 套 | 1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 | 以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4.5 | |
**西站 | 对气体灭火系统(含联动控制系统、钢瓶及启动瓶、控制盘、泄压口)、气体灭火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含主机、火灾探测器(烟、温)、手自动转换开关、紧急启停按钮、声光报警器、气体喷洒指示灯、模块〕、气体灭火钢瓶、气体灭火启动瓶、气体灭火控制盘、气体灭火泄压口等消防设施维保 | 套 | 1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 | 以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1.02 | |
太公站 | 对气体灭火系统(含联动控制系统、钢瓶及启动瓶、控制盘、泄压口)、气体灭火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含主机、火灾探测器(烟、温)、手自动转换开关、紧急启停按钮、声光报警器、气体喷洒指示灯、模块〕、气体灭火钢瓶、气体灭火启动瓶、气体灭火控制盘、气体灭火泄压口等消防设施维保 | 套 | 1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 | 以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1.02 | |
曾口站 | 对气体灭火系统(含联动控制系统、钢瓶及启动瓶、控制盘、泄压口)、气体灭火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含主机、火灾探测器(烟、温)、手自动转换开关、紧急启停按钮、声光报警器、气体喷洒指示灯、模块〕、气体灭火钢瓶、气体灭火启动瓶、气体灭火控制盘、气体灭火泄压口等消防设施维保 | 套 | 1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 | 以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1.02 | |
**动货仓库及动车存车场 | 图像火灾报警系统(包含主机和探测器等)、疏散照明系统(包含疏散灯具,应急指示灯具等)、消火栓系统(包含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试验消火栓等)、消防水泵(包括消火栓、喷淋、稳压泵等)、消防高位水箱(含水泵房、闸阀、大小头、柱塞阀等)等消防设施维保 | 套 | 1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 | 以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4.92 | |
合计 | 1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