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乡西胜村闽台融合-山苏产业项目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00:0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2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16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畲族乡西胜村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肖先生;188****692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霞****社区山河路1号蔚蓝尊品1号楼2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沈女士;0593-****16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乡西胜村闽台融合-山苏产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磋商公告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限额以上,本项目为200万元以下的服务采购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将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给予处罚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现更正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限额以上,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将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给予处罚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2)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特此通知,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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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畲族乡西胜村1号
联系方式:肖先生;188****69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霞****社区山河路1号蔚蓝尊品1号楼2101室
联系方式:沈女士;0593-****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女士
电 话: 059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