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临沂润蒙矿业有限公司20%国有股权
****公司20%国有股权
****公司20%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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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国有股权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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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0万元(人民币) |
20工作日 |
2024-11-26 |
网络竞价 |
1.****公司章程约定,**乾****公司承诺******公司通过利润分配每年取得 200万的保底收益,不足部分由其予以补足。标的公司****公司利润分配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企业发生亏损时先弥补亏损。(二)按照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计提法定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1)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总额小于1000万元时即******公司分红少于保底收益200万时,差额部分由**乾****公司补齐。每年4月25日前预付当年度保底收益,同时结算上一年度利润分配; (2)当****公司年度可供分配利润超过1000万元时(含1000万元),股东按照股权出资比例分配红利;(3)**乾****公司垫付保底收益差额部分不可在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前扣除,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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