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智能输变电制造基地项目(一期)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96490L | 建设单位法人:郭永健 |
程宇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开发区博阳路以东,谢过城大街以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鲁****基地项目(一期)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21-C3821-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博阳路以东,谢过城大街以南 |
经度:117.20305 纬度: 36.2145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7 |
**环境发〔2023〕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96490L001Y |
2024-07-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8711 |
179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96490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0900MA3F2T057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0MA3DTJ8W7B | 竣工时间:2024-08-17 |
2024-08-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25 |
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news/shownews.php?id=13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智能环保组合电器2800台/年、高能效环保变压器外壳140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智能环保组合电器2800台/年、高能效环保变压器外壳9333吨/年 |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高能效环保变压器外壳以钢材为主要生产原料,经下料、焊接、钻孔、清理、喷砂、喷漆、烘干等工序加工后即为成品。智能环保组合电器主要外购半成品件进行装配、总装。壳体、法兰、盖板、拐臂盒、传动盒需先进行喷涂处理。铸造铝件、机加铝件、法兰钢件进行超声波清洗。 | 实际建设情况:高能效环保变压器外壳以钢材为主要生产原料,经下料、焊接、钻孔、清理、喷砂、喷漆、烘干等工序加工后即为成品。智能环保组合电器主要外购半成品件进行装配、总装。壳体、法兰、盖板、拐臂盒、传动盒需先进行喷涂处理。 |
购买的工件不需进行超声**洗及刮腻子工序,取消超声波清洗及喷漆流水线中刮腻子工序建设,减少了固废产生种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混凝土浇筑养护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道路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洗车平台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钻孔灌注泥浆废水和基坑排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作场地喷洒抑尘;超声波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超声波清洗废水为危险废物,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 2、施工现场要设置封闭式硬质围挡以及围挡喷淋等设施;现场裸露场地、土方以及灰、砂等散料要用防尘网覆盖;要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运输车辆要加盖篷布,并配备车辆清扫设施;要对易产生扬尘的路面、砂石料堆、存土场地等进行及时洒水抑尘。对于施工机械要选用优质燃料,加强维修保养,对尾气不达标车辆加设尾气净化器等措施;本项目无现场搅拌砂浆,全部外购预拌砂浆,施工现场不设立拌合站。****工厂木材和钢筋切割粉尘工作区设置喷雾装置,焊接工作区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营运期,在切割区域设置移动式集气罩,烟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24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在焊接区域设置吸吹式烟尘净化系统,采用侧送侧吸的通风方式,烟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砂房生产时全密闭,1#喷砂房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 2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喷砂房、3#喷砂房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 24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经3套三级过滤+沸石分子筛转轮+蓄热燃烧炉RTO(三室)装置处理后与 RTO 燃烧废气通过一根 24m高排气筒(DA005)排放;6个烘干房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均各自经24m 高排气筒(DA006、DA007、DA008、DA009、DA010、DA0011)排放,喷漆流水线底漆烘干房和面漆烘干房燃气废气经一根24m高排气简(DA012)排放;危废暂存间密闭设置,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24m高排气筒(DA013)排放;餐厅油烟采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经高于楼顶1.5m 排气筒(DA014)排放。 3、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尽量远离敏感点;要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避开周围环境对噪声的敏感时间,午间(12:00-14:00)、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确有必要,需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定期检修车辆和施工机械,保证良好的运行工况;车辆通过敏感区时减速行驶,施工区靠敏感点一侧须设置可移动隔声屏障。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噪声源,针对噪声源位置及特点分别采取基础隔声、减震等措施。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收集后与弃方(含泥沙)运往指定合法渣土消纳场定点存放处理。工程施工生活垃圾要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置临时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和隔油浮渣经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危废贮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营运期,下脚料(含金属碎屑)、废焊条和焊渣、废砂丸、除尘器收尘收****公司;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过滤棉、漆渣、废沸石转轮、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及稀料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粘附切削液的金属屑、超声波清洗机过滤渣、超声波清洗废水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腻子粉、废滤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油烟净化器收集的油烟由具有餐厨废弃物收运特许经营权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施工期混凝土浇筑养护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道路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洗车平台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钻孔灌注泥浆废水和基坑排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作场地喷洒抑尘。本期未建设食堂,取消超声波清洗工序,不产生超声波清洗废水与餐饮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公司深度处理后外排至明堂河。 2、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硬质围挡以及围挡喷淋等设施;现场裸露场地、土方以及灰、砂等散料要用防尘网覆盖;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运输车辆要加盖篷布,并配备车辆清扫设施;对易产生扬尘的路面、砂石料堆、存土场地等进行及时洒水抑尘。对于施工机械要选用优质燃料,加强维修保养,对尾气不达标车辆加设尾气净化器等措施;无现场搅拌砂浆,全部外购预拌砂浆,施工现场不设立拌合站。****工厂木材和钢筋切割粉尘工作区设置喷雾装置,焊接工作区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营运期,切割烟尘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经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4m 高排气筒(DA011)排放;打磨粉尘、焊接烟尘经吸吹式烟尘净化系统(含10台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DA012)排放;喷砂房生产时全密闭,1#喷砂房本期未建设,2#喷砂房、3#喷砂房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 2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调漆、喷漆、流平废气、烘干废气、RTO燃烧废气:调漆、喷漆流水线产生的流平废气、烘干废气经2套四级过滤+沸石分子筛转轮+蓄热燃烧炉RTO(三室)装置处理后与RTO燃烧废气经1根24m排气筒(DA003)排放。2#、3#、5#、6#喷漆房废气、喷漆流水线清理室、喷漆室废气先经三级过滤装置后再进入四级过滤+沸石分子筛转轮+蓄热燃烧炉RTO(三室)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4个烘干房和喷漆流水线烘干房均采用低氮燃烧器,4个烘干房燃气废气均各自经1根24m排气筒(DA005、DA006、DA008、DA009)排放;喷漆流水线底漆烘干房、面漆烘干房燃气废气通过喷漆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暂存间、危化品库密闭设置,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24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3、项目施工期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尽量远离敏感点;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避开周围环境对噪声的敏感时间,午间(12:00-14:00)、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定期检修车辆和施工机械,保证良好的运行工况;车辆通过敏感区时减速行驶,施工区靠敏感点一侧设置可移动隔声屏障。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噪声源,针对噪声源位置及特点分别采取基础隔声、减震等措施。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收集后与弃方(含泥沙)放置在厂区空地留给二期项目建设使用,目前已覆盖或绿化。工程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备厂家负责维修维护,未产生废机油,沉淀池未产生隔油浮渣。营运期,下脚料(含金属碎屑)、废焊条和焊渣、废砂丸、除尘器收尘收****公司;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过滤棉、漆渣、废沸石转轮、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及稀料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粘附切削液的金属屑属于豁免清单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不按危险废物处理,暂存危废间,外售****公司综合利用处理;废滤筒、废布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
喷漆流水线烘干房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与喷漆排气筒合并,排气筒数量减少。打磨位置设置在洗吹式烟尘净化系统处理区域内,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减少了颗粒物排放量。危化品库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减少了VOCS排放量。喷漆房及喷漆流水线的喷漆室、清理室增加地下三级过滤装置,喷漆废气处理设备中的过滤装置由三级过滤升级为四级过滤,提高了颗粒物处理效率。喷砂废气处理设施由滤筒除尘器改为性价比更高的脉冲袋式除尘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用地在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平整场地,进行绿化;结合厂区绿化和区域绿化建设实现绿化补偿;通过科学的施工设计、严格的施工管理、先进的施工工艺,避免不合理的施工方法,减少土石方量以及人为的土石**浪费,加强裸露地表的绿化美化,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2、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响应机制。要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喷漆房、烘干房、喷漆生产线、调漆间、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化粪池、事故水池、隔油池、污水埋地管道等设施应全部做防腐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及时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评估和排查治理情况按规定向生****管理部门报告。 3、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要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机加工、焊接车间边界外50m范围、涂装车间边界外100米范围和危废间边界外50m范围。在此距离内应禁止建设居民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单位。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已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用地在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进行绿化;结合厂区绿化和区域绿化建设实现绿化补偿;通过科学的施工设计、严格的施工管理、先进的施工工艺,避免不合理的施工方法,减少土石方量以及人为的土石**浪费,加强了裸露地表的绿化美化,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 2、已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已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喷漆房、烘干房、喷漆生产线、调漆间、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化粪池、事故水池、隔油池、污水埋地管道等设施应全部做防腐防渗漏处理。对环保设施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9月8****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70902-2024-058-L)。 3、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落实了环境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开工前、建成和调试后,及时公开了相关环境信息,建设、调试期间未收到公众投诉及意见。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机加工、焊接车间边界外50m范围、涂装车间边界外100米范围和危废间边界外50m范围。在此距离内未建设居民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单位。 |
增建2座雨水蓄水池,提高了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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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885 | 0 | 0 | 0 | 0.885 | 0.885 | / |
0 | 1.16 | 0 | 0 | 0 | 1.16 | 1.16 | / |
0 | 1.223 | 0 | 0 | 0 | 1.223 | 1.22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公司深度处理后外排至明堂河。 | 验收期间污水排放口pH值范围为7.4~7.5(无量纲),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最大日均值为31mg/L、50.5mg/L、152mg/L、4.41mg/L、17.0mg/L、0.53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滤筒除尘器 | 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 切割烟尘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DA011)排放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76×10-2kg/h。 | |
2 | 吸吹式烟尘净化系统 | 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 焊接烟尘经吸吹式烟尘净化系统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DA012)排放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9.37×10-2kg/h。 | |
3 | 脉冲袋式除尘器 | 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 喷砂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4m排气筒(DA002)排放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22×10-2kg/h。 | |
4 | 三级过滤装置+四级过滤+沸石分子筛转轮+蓄热燃烧炉RTO(三室)装置 | 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12.74kg/h,SO2:8.58kg/h,NOx:2.54kg/h);VOCs、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工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 | 清理、喷漆废气先经过三级过滤装置过滤后,喷漆流水线烘干房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和调漆、流平废气、烘干废气经四级过滤+沸石分子筛转轮+蓄热燃烧炉RTO(三室)装置处理后与RTO燃烧废气经1根24m排气筒(DA003)排放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27kg/h;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5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27kg/h;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0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56×10-3kg/h;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11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9.97×10-3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7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69×10-2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58kg/h。 | |
5 | 低氮燃烧器 | 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12.74kg/h,SO2:8.58kg/h,NOx:2.54kg/h) | 4个烘干房均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均各自经1根24m排气筒(DA005、DA006、DA008、DA009)排放 | 2#烘干房排气筒DA005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67×10-4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85×10-3kg/h。 3#烘干房排气筒DA006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34×10-4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07×10-3kg/h。 5#烘干房排气筒DA008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83×10-4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01×10-3kg/h。 6#烘干房排气筒DA009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76×10-4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08×10-3kg/h。 | |
6 | 二级活性炭吸附箱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工业》(DB37/2801.5—2018) | 危废间、危化品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24m排气筒(DA010)排放。 | 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9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56×10-2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隔声、减振等 | 北厂界、西厂界、南厂界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a类(昼间 70、夜间 55);东厂界、南厂界西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 60、夜间 50)。 |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隔声、减振等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 厂区北厂界、西厂界、南厂界东侧昼间噪声值在54.9~56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6~47.1dB(A)之间,东厂界、南厂界西侧昼间噪声值在55.7~56.6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6.6~47.7dB(A)之间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工作。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收集后与弃方(含泥沙)运往指定合法渣土消纳场定点存放处理。工程施工生活垃圾要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置临时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和隔油浮渣经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危废贮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营运期,下脚料(含金属碎屑)、废焊条和焊渣、废砂丸、除尘器收尘收****公司;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过滤棉、漆渣、废沸石转轮、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及稀料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粘附切削液的金属屑、超声波清洗机过滤渣、超声波清洗废水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腻子粉、废滤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油烟净化器收集的油烟由具有餐厨废弃物收运特许经营权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置。一般固废贮存需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收集后与弃方(含泥沙)放置在厂区空地留给二期项目建设使用,目前已覆盖或绿化。工程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备厂家负责维修维护,未产生废机油,沉淀池未产生隔油浮渣。 2、营运期,下脚料(含金属碎屑)、废焊条和焊渣、废砂丸、除尘器收尘收****公司;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过滤棉、漆渣、废沸石转轮、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及稀料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粘附切削液的金属屑属于豁免清单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不按危险废物处理,暂存危废间,外售****公司综合利用处理;废滤筒、废布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一般固废贮存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贮存过程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用地在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平整场地,进行绿化;结合厂区绿化和区域绿化建设实现绿化补偿;通过科学的施工设计、严格的施工管理、先进的施工工艺,避免不合理的施工方法,减少土石方量以及人为的土石**浪费,加强裸露地表的绿化美化,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 项目已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用地在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进行绿化;结合厂区绿化和区域绿化建设实现绿化补偿;通过科学的施工设计、严格的施工管理、先进的施工工艺,避免不合理的施工方法,减少土石方量以及人为的土石**浪费,加强了裸露地表的绿化美化,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 |
表7 风险设施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响应机制。要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喷漆房、烘干房、喷漆生产线、调漆间、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化粪池、事故水池、隔油池、污水埋地管道等设施应全部做防腐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及时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评估和排查治理情况按规定向生****管理部门报告。 | 已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已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喷漆房、烘干房、喷漆生产线、调漆间、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化粪池、事故水池、隔油池、污水埋地管道等设施应全部做防腐防渗漏处理。对环保设施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9月8****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70902-2024-058-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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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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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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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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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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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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