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县张寨镇土地大托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县张寨镇
2.2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10458亩,项目涉及张寨镇韩庄村、贾岗村、魏桥村、杨圩村、朱寺村,建设内容包括田地整治、土壤改良、沟河清淤、灌溉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农田输配电和科技种养信息管理系统等。
2.3工期: 360日历天。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合同估算价2430.24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17 时30 分前从****获取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政府官网(https://www.****.cn/)
4.3报名时提供材料****公司须加盖印章)内容包括:
(1)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近期社保证明);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影印件(影印件需盖公章);
(4)以上资料须保证真实性,盖章签字齐全,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接受其报名。
4.4文件发售费:500元 (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3日15时00分。
5.2递交地点:****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开发区**北路与阜兴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代宗英
联系电话:159****832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开发区**北路与阜兴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李晴晴
联系电话:153****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