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窗口2024年1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DSA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省**市巍山镇健康路28号 | ********医院) | 拟于门急诊综合楼三层**1间DSA机房(机房名为“4号手术室”)及其配套用房,机房内新增1台DSA,用于影像诊断和介入治疗。 | 否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DSA机房门外拟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DSA设有急停按钮、门-灯联锁等安全设施。 四侧墙体采用轻钢龙骨+铅板作为屏蔽防护材料,顶棚采用混凝土+铅板作为屏蔽防护材料,地坪采用混凝土+硫酸钡防护涂料作为屏蔽防护材料,机房防护门内衬铅板,设有铅玻璃观察窗。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的年有效剂量符合项目剂量约束值要求。 废气治理措施:DSA在曝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经动力通风装置排风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射线装置报废处理:按照《**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DSA装置报废时,医院应对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并报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核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4420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中心)B幢**4****中心(生态环境)。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