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二期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二期工程项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二期工程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9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业为监理-给水排水。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8家,名单如下: 1.**广夏****公司; 2.******公司; 3.******公司; 4.****; 5.****公司; 6.******公司; 7.****公司; 8.******公司。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集团****公司、****交易中心****交易部、**市惠佳誉****公司和部分投标人共同见证下进行开标。 (五)初步评审情况:******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书已过期,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及第3.1.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公司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情况一览表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未保留两位小数,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款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及第3.1.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其余6家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书已过期,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及第3.1.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公司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情况一览表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未保留两位小数,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款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及第3.1.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八)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推荐前5名中标候选人。****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人时,除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情形外,所有有效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9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规定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4.55%;投标总报价:****599.15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 其中施工工期暂定为48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 ||||||||||||
项目负责人 | 张国豪 | 资质资格 | 注册监理工程师(****3232) | ||||||||||||
业绩 | **县泰美镇住宅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派驻现场监理班子的人员有: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建筑工程技术管理高级工程师,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 3.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市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饮水工程PPP项目监理; 2、**县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补短板项目监理; 3、**省**市**区乡村**综合示范带二期——“东江湾畔﹒三产融合”多村**示范带项目(标段一)监理; 4、**支流十里亭段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5、**市珠玑片区乡村**建设项目监理; 6、**市城乡污水处理和管网建设工程(二期)-****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界址等镇)全过程监理; 7、**区江高西片区、**街片区、金坑河片区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及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8、**县驻镇帮镇扶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提升项目(高水片)(监理); 9、****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标段监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4.93%;投标总报价:****228.09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 其中施工工期暂定为48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 ||||||||||||
项目负责人 | 董辉 | 资质资格 | 注册监理工程师(****2237) | ||||||||||||
业绩 | **区新圩镇塘溪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派驻现场监理班子的人员有: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 投标人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县城蓄能路(一期)升级改造工程(桩号k0+330至k2+268)监理; 2、**区新圩镇塘溪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 3、**智能装备产业园起步区产城三路等6 条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4、**智能装备产业园起步区九和路、沥新路市政道路工程监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5.00%;投标总报价:****910.0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 其中施工工期暂定为48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 ||||||||||||
项目负责人 | 李小鹏 | 资质资格 | 注册监理工程师(****4842) | ||||||||||||
业绩 | ****自然保护区科普宣教设施维护及安全功能提升项目监理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派驻现场监理班子的人员有: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建筑施工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投标人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市**区北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及综合服务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洋园路(铁路线-堤顶路)、铁路上跨桥辅道(渔洲路-跨桥辅道)、蔡社防汛路(054县道-渔洲路)配套道路改造施工监理; 2、**大道(省道S356线淡水秋长段)一期改造工程监理; 3、**区鸥汀南面、北面排渠截污及****处理站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4、大亚湾塘横片区起步区配套基础工程(二标段)监理; 5、****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监理; 6、**市**区中韩产业园基础设施-****净水厂项目(一期监理); 7、大亚湾石化扩展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区监理; 8、东江湾产业园**片区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9、**省**市**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期:黄埠段)工程第一期监理; 10、**市**新溪“三产融合”农业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 ||||||||||||||
异议受理部门 | ****集团****公司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云**路27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钟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860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168 | ||||||||||||
联系地址 | **市**校园东路34号小区房产交易大厦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18)。 |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6日 |
项目开标时间:2024-11-21
公示开始时间:2024-11-26
公示结束时间: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