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智能化教学条件建设采购意向公告(第二次)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 | 信息化智能化教学条件建设 | 采购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化智能化教学条件总体设计和建设,包含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服务支撑平台和智慧应用系统三大部分。按照信息网络全域覆盖、教学实时感知、教学服务精准智能、运维保障安全可控目标构想,重点建设以超****数据中心,具备高速异构通信传输、海量数据汇集存储和分布式高性能计算能力,为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创建面向一线教学、体验良好的综合服务平台,具备数据挖掘分析、通用智能服务和一站式服务能力,为全校师生提供便捷、高效业务支撑;开发覆盖教学管理、保障各个环节的智慧应用系统,推动育人、抓教流程再造、模式重构,实现由传统人工管理向运用系统智能管理的迈进。 采购数量:1宗 主要功能或目标:详情技术参数见附件 需满足的要求:详情技术参数见附件 | 详情技术参数见附件 | 9,442.47 | 2024年04月 |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采用复杂信息系统分阶段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采购。(1)采购方式:先提出概略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征集技术方案并遴选入围供应商,再论证确定详细采购需求,并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从入围供应商中优选确定中标供应商。(2)供应商选取方式:以公开招标方式征集技术方案(甲方可无偿使用)并遴选入围供应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从入围供应商中优选确定中标供应商。(3)细化方案:入围供应商确定后,采购单位具体组织入围供应商细化需求方案,以其中1个优选技术方案为蓝本,集众家之长,集中编制详细需求方案,入围供应商不配合深化技术方案编制详细需求的,取消入围资格。 3.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7****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8)具备有效期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9)具备有效期内的CMMI认证5级证书,或J用软件研制能力等级证书(《J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10)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有线通信)甲级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甲级专业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高旭东
联系方式:159****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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