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其他资质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含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5)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提交投标文件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编号:****;
3、项目主要要求:
1) 项目名称:****食堂项目;
2) 项目类型:服务类
3) 服务期限:12个月。
4) 项目概况:食堂服务项目,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之后,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前2个月,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原则上不得高于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价格。如中标人年度考核未通过,或者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金额10%的,则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也不再有效。
6) 预算金额:48.5532万元 (超过预算金额/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标)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
4、采****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需提供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自拟,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需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提供清晰扫描件)。
2、 报名要求如下: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11-25 17:00:00至2024-12-02 17:00:00截止,(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进行初****公司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以便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代理机构将邮件回复通知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支付报名费后可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必须携带上述证照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复核。(未按照要求报名复核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现场复核地点:**市**区**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
报名及招标文件费用为:600元,售后概不退还。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121********0401
供应商应在电汇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名称。
未在规定时间按以上流程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 2024-12-16 13:30(**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地址: **市**区**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申朋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地址: | **市**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205室(申朋招标) | |
邮编: | 200020 | 邮编: | 200020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人: | 胡乐炜 |
电话: | ****3036 | 电话: | ****6383*8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