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 真:022-****4777
联系电话:022-****4753
通讯地址:**区**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200万套电动车配件项目 | **** | ********工业园24#D地块一期3号物流库2单元101厂房 | 津诚环安(天****公司 | 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联东金****公司位于******工业园24#D地块一期3号物流库2单元101厂房建设“年产200万套电动车配件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在租赁厂房内购置并安装3条电动车塑料零件喷涂生产线,外购塑料零部件、底漆、面漆、清漆、稀释剂、固化剂等原辅用料,并配套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用于本项目生产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电动车塑料零部件喷涂加工服务,将实现年加工外壳、左右脚踏护板、车体护板连接板、车体护板连接件、中心罩等电动自行车塑件200万套的喷涂加工能力。 | (1)废气 项目调漆位于调漆室内,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3条塑件喷漆线位于喷漆房内,喷漆、流平、烘干、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以上收集后的废气引至1套“干式四级过滤+沸石转轮+RTO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考虑到集气效率,项目存在无组织废气排放。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根据报告书结论,厂区废水总排口处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正常状况下,项目防渗措施完善,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均得到控制,不会发生污染物渗入污染地下水的情况。非正常状况下,水帘系统水槽渗漏可能会对项目附近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若发生泄漏,建设单位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在此情况下,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室内各类生产设备、空压机及室外环保风机等。室内设备经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室外风机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东、西两侧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漆渣、水帘系统废水、油漆沾染物、废滤材、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水帘系统废水由具备危废处置及转运资质单位即产即清,不暂存,其它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纸、一般包装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处理。在落实了固体废物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在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结合公众参与工作内容,按照要求编制 了公众参与说明。 | 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