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源纺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位于**县城峰镇石圳村,由****公司做为建设单位。我局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了该项目总平面图与管线综合总平面图审查。现因生产工艺升级,在保证各项规划指标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对3#厂房单体等进行优化梳理,并向我局申请总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方案变更申请,主要调整内容为:
一、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主要规划指标如下:总建筑面积由275124.33平方米调整为274808.4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由299164.86平方米调整为298848.97平方米,容积率1.32保持不变,建筑占地面积由119352.86平方米调整为 119353.25平方米,建筑密度52.86%保持不变; 绿地面积23401.08平方米不变,绿地率10.36%不变。
二、规划设计方案布局
因生产工艺升级,对3#厂房一~二层工艺预留井,屋面设备房进行调整以满足现有生产需求。3#厂房一~二层中(2)轴交(A)处工艺预留井原靠(2)轴右侧布置改为靠(2)轴左侧布置,总占地面积增加0.39㎡,3#厂房总占地面积为10745.12㎡,总建筑面积减少315.89㎡(其中一层增加0.28㎡、二层增加0.28㎡、屋面层减少316.45㎡),3#厂房总建筑面积为23406.89㎡。
具体变更情况详见规划设计方案对比图。
依据《**省实施く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cn/)。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5660)。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5660)。办公地点:********办公室,邮编:350700。(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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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