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热处理加工25000吨金属制品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86861R | 建设单位法人:鲍凤珠 |
鲍凤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戚家山公园路7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热处理加工25000吨金属制品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戚家山公园路78号 |
经度:121.74402 纬度: 29.9614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0 |
仑环建〔2024〕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86861R001Z |
2024-09-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86861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386861R | 验收监测单位:**普洛****公司 |
****0211MA292K9W35 | 竣工时间:2024-08-31 |
2024-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30 |
2024-10-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88hz6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属于**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属于**项目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企业拟投资1500万元,租赁****公司位于**区戚家山街道公园路78号已建厂房(租赁建筑面积7695.5m2)进行年热处理加工25000吨金属制品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投资1500万元,租赁****公司位于**区戚家山街道公园路78号已建厂房(租赁建筑面积7695.5m2)进行年热处理加工 25000吨金属制品项目。生产工艺以机加工和热处理工艺为主。主要设备为连续式网带炉3台、中频淬火炉4台、箱式回火炉2台、喷砂机1台、数控车床23台、加工中心1台、搓齿机1台、锯床1台。 |
本项目生产设备的变动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不会增加生产能力。 综上,项目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主要工艺包括机加工和热处理,其中机加工工艺主要为精车、搓齿和截沟和喷砂等,热处理工艺主要为淬火、回火和余温发黑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工艺包括机加工和热处理,其中机加工工艺主要为精车、搓齿和截沟和喷砂等,热处理工艺主要为淬火、回火和余温发黑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油淬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工业油烟净化器处理,于15m高排气简排放,水淬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简排放,喷砂废气经管道进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排放。余温发黑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排放,尾气燃烧废气和机加工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排放; 项目应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喷淋水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委外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开发区青峙****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 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避雨贮存、安全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热处理废气(油淬)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工业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热处理废气(水淬)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和尾气燃烧废气一并于15mP1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喷淋水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委外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开发区青峙****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并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市**环保固废处置进行安全处置。按规范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库。 |
本项目热处理废气(油淬)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工业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15mP1排气筒高空排放、热处理废气(水淬)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mP2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于15mP3排气筒高空排放和尾气燃烧废气变更为热处理废气(油淬)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工业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热处理废气(水淬)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和尾气燃烧废气一并于15mP1排气筒高空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企业相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VOC:0.256t/a、颗粒物:1.148t/a、COD:0.019t/a、氨氮 0.001t/a。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验收实测数据核算有组织颗粒物的实际排放量为0.2261t/a,对比环评审批颗粒物总量控制量(有组织0.389t/a)。根据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检测均达标,因此无组织总量控制满足要求。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48 | 0.048 | 0 | 0 | 0.048 | 0.048 | |
0 | 0.019 | 0.019 | 0 | 0 | 0.019 | 0.019 | |
0 | 0.001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261 | 0.389 | 0 | 0 | 0.226 | 0.226 | / |
0 | 0.1272 | 0.136 | 0 | 0 | 0.127 | 0.12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开发区青峙****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 | 根据检测数据,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工业油烟净化器 | 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热处理废气(油淬)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工业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15mP1排气筒高空排放 | 根据检测数据,颗粒物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VOCs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2 |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 | 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热处理废气(水淬)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mP1排气筒高空排放 | 根据检测数据,VOCs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3 | 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于15mP1排气筒高空排放 | 根据检测数据,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4 | 尾气燃烧装置 | 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甲醇尾气燃烧废气燃烧后于15mP1排气筒高空排放 | 根据检测数据,甲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 根据检测数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避雨贮存、安全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并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市**环保固废处置进行安全处置。按规范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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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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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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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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