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古**新团**水系(防洪排涝)一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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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888-****976
通讯地址:**省**市古****社区东岳巷2号
邮 编:674100
项目名称 | 古**新团**水系(防洪排涝)一期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市古**新团片区中开南河、**河 |
建设单位 | **** |
评价单位 | ******公司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古**,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项目对新团片区范围内**河和中开南河河道进行治理并**排涝沟。**河治理形式主要为河道清淤疏浚和改造跨建材**域的过路箱涵,治理长度为3.3公里;中开南河治理形式主要为河道清淤疏浚、护岸修缮并按防洪要求加高,治理长度为3.06公里;**20条排涝沟,总长度为25.4公里。项目不设置取土(石、砂)场,临时工程共设置1个弃渣场、1个表土堆场和1个淤泥晾晒场,**部分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496100平方米,总投资49884.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7.2万元。 | |
主要环保措施: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村庄居民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项目管理用房配套建设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淤泥晾晒场底泥沥水经沉淀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中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表土堆场采用防尘布遮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排放。定期对淤泥晾晒场喷洒生物除臭剂,及时清运淤泥,运输车辆封闭,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分布较多的区域,缓解清淤恶臭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噪声:强化施工噪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施工期清理产生的土石方部分回填利用,剩余土石方和弃渣堆存于弃渣场,表土暂存后用于绿化。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外运妥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租住村庄居民点垃圾收集设施进行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经管理用房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河道清淤沉积物在淤泥晾晒场经晾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进行再生利用。定期清掏沉淀池,沉淀池沉积物用于挡墙后土石方回填。 生态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采用分期围堰法导流,分段治理河道,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超红线施工,减缓工程施工对动植物的干扰影响。文明施工,严禁猎捕野生动物,禁止捕捞鱼类。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施工占地采取覆土、生态恢复措施。植被恢复选用当地优势物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加强对恢复植被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植被成活率。 |
****环境局**分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