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条件
本招租项目为**兰香园经营用房招租项目,招租人为****,招租代理人为 **宏****公司 。
项目已具备 租赁 招租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租赁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承租人参加竞租。
二、招租范围与要求
(一)项目概况:位于**市**东环北路与东梅路交叉口南60米蓝城兰香园。
(二)招租价:3年租赁期,合同一年一签,水、电、网络等费用自行缴纳,装修费用自理,物业费(卫生费)按规定向物业缴纳。租金报价低于底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注明: 1、上述价格不含水、电、网络、其他装修、物业费(卫生费)等费用;
2、凡参加本招租项目的意向竞租人(缴纳竞租保证金)均视同认可本项目设定的招租文件及办法,不得有任何异议。
(三)招租方法:本次招租采用书面一次性报价方法(暗标),按照竞租人综合得分高(详见竞租办法)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四)经营要求
1、本次招租标的物建议作为办公使用(包括且不限于售楼处或房产开发),允许在项目范围所涉及的资产、空间内组织经营符合业态相关规定的业务。原则上不得经营重餐饮、寿品、性保健、屠宰、生鲜相关业务。中标者在经营过程中需符合:法律法规、生产消防安全、环保、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要求。
2、经营内容、装修方案及相应布局设计须经过****同意后方可实施。
3、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业,且应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合法诚信经营。
4、其他经营过程产生的事项均按照出租方制定的管理细则执行。
5、标的物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原设备及配套设施)属于**蓝城兰香园全体业主所有,标的竞得人无处置权。租赁期间,资产经鉴定确属无法使用的,由标的竞得人报告给招租人按规定处置。
6、标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本项目涉及的各类资产进行出售、抵押、担保、转移或拍卖;不允许转租。同时,在租赁经营期间,标的竞得人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标的竞得人应负责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应按实赔偿。
7、在承包经营期间,标的竞得人自行承担因添置设备、材料等物品产生的所有费用。
8、招租人协助标的竞得人办理投入使用前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由标的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按规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承担因拖欠费用所引发的所有责任。
9、标的竞得人应树立节能、环保的绿色经营理念,若因经营模式的调整,需扩容增电,须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由标的竞得人自行申办有关手续,招租人协助办理,由标的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10、标的竞得人须做好“门前三包”、垃圾清运和垃圾分类工作,在经营过程中接受招租人(或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11、标的竞得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治安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做好各项工作,保障消防和人员安全,****政府、社会和招租人的监督和检查,在租赁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给招租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标的竞得人自行承担。标的竞得人应遵守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招租人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经营、优质服务。
12、房屋租赁期内:(1) 因国家、政府建设需要拆迁,标的竞得人在招租人通知的期限内,须无条件腾空房屋交还给招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2)超过期限未腾空,视作乙方违约,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每逾期一日扣除3000元,直至扣完为止;(3)履约保证金扣完后标的竞得人仍未腾空房屋的,招租人将强制腾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标的竞得人自行承担;(4)因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租金按日计算至终止日,多缴纳的租金无息如数退还,招租人不作赔偿;(5)合同期内因拆迁需腾空房屋,标的竞得人投入的装修费用经评估后赔偿归标的竞得人所有,其他归招租人所有;(6)合同期内,发生本条约定情形,招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也不承担标的竞得人经营损失,不负责另行解决标的竞得人的房屋租赁问题。
三、意向竞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
2、意向竞租人不得有违规经营、恶意拖欠房屋租金、不能诚信经营、违约等不良行为。意向竞租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不符合本次竞租资格要求,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竞租活动。
四、招租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4:00时至16:00时(**时间,下同),在****庄市街道中官西路1277****园区B4五层购买招租文件,需携带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招租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宏****公司
账号:201********4197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中官路科技支行
五、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1万元整,标的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前交至招租人指定账户。
六、竞租时间及地点
意向竞租人应于2024 年12月16日9时30分前至****庄市街道中官西路1277****园区B4五层递交竞标文件,逾期未至者将予以取消竞租资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租公告和招租结果发布的媒介:发布在**宏****公司网站(http://www.****.com)。
八、招租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名称:****
联系人:罗经理
九、招租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名称:**宏****公司
地址:****庄市街道中官西路1277****园区B4五层
联系人:唐工 方工
电话:0574-****0188 130****5660
十、其他
(一)意向竞租人认为招租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租文件之日或者招租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人和招租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招租活动,本次招租所涉及的有关有修改、澄清等问题均在本项目招租公告和招租结果发布的媒介:**宏****公司网站(http://www.****.com),不作另行书面通知,要求已取得招租文件的意向竞租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未浏览到,责任自负。